《開運祈福網 會員服務條款》

 

歡迎您加入成為開運祈福網(以下稱「本網站」)會員。本網站會員服務(以下稱「本服務」)係由「寶勝國際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所建置提供,所有會員服務之使用者(以下稱「會員」),須詳細閱讀下列會員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本條款制定之目的,係為保護會員及本公司之利益,並構成會員及本公司間之契約。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務必詳讀本條款。在您註冊登入成為本網站會員,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條款之所有約定:

 

一、網路會員資料

(1) 使用本服務前,須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並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會員註冊無須支付任何費用。會員帳號開通後,得登入本公司網站,使用本服務及參加與本服務相關之活動。如個人資料有異動,請務必即時更新,以保障會員權益。如因會員未正確更新個人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之會員活動相關資訊,或變更會員權益或消費優惠之通知,視為會員已經收到該資訊或通知。

(2) 個人資料如有重複、錯誤或虛偽不實,侵害他人姓名權、公司名稱專用權、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或有違反公序良俗、政府法令或破壞本公司服務宗旨…等情形,本公司得拒絕開通帳號,並有權立即暫停或終止已開通之會員帳號,取消會員資格,拒絕提供本服務,會員不得向本公司為任何主張,並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3) 會員個人資料之保護與規範依本公司隱私權聲明定之。


二、網路會員的義務與責任

(1) 會員及本公司均同意以電子方式為意思表示。

(2) 會員應自行確保會員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會員對於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1. 會員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於線上留言,本公司將會儘快與您聯絡。
  2. 會員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僅供會員個人使用,會員不得將帳號、密碼及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外,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網站或使用本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取得相關消費資訊、從事各項消費行為…等,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任何人均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碼使用本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
  3. 當會員同意使用Facebook、Google、Line帳號登入使用本服務時,該Facebook、Google、Line帳號之密碼是分別由Facebook、Google、Line所處理,本網站並不會接觸該密碼,而且每一個Facebook、Google、Line帳號只能綁定一個會員帳號進行登入,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經由登入Facebook、Google、Line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本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以此帳號使用本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並須遵循本條款之各項約定。會員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Facebook、Google、Line帳號及密碼,包含但不限使用本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本網站並同時登出Facebook、Google、Line帳號。會員如洩漏個人資料、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第三人有使用之機會時,會員須就第三人行為負全部責任。本網站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項使用Facebook、Google、Line帳號登入使用本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權益之行為:

  1. 於線上留言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2.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3.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會員如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員應自負全 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並請求會員賠償本公 司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律師費…等。


三、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服務及本條款,於本網站公告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活動及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條款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


四、網路交易須知

(1) 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該通知僅表示本公司已收到訂購訊息,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單之權利,會員可在本網站查詢訂單狀況。

(2) 會員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網路交易,如有任何疑義,應以本公司電腦系統之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有交易資料不正確之情形,請於線上留言,本公司將會儘快與您聯絡。


五、付款方式與發票開立

(1) 本網站提供自動化櫃員機(ATM)轉帳及信用卡等付款方式。會員如選擇以網路銀行或自動化櫃員機(ATM)轉帳付款,系統將根據個別訂單產生一組專屬於本筆訂單之轉帳帳號,請依此帳號於3日內(含例假日)至自動化櫃員機(ATM)轉帳付款。逾期未付款,該筆訂單及轉帳帳號將自動取消失效。會員如以信用卡付款時,須一次付清。會員付款成功後,本公司依會員留存資料以電子郵件寄出「付款成功通知」。

(2) 會員若使用自動化櫃員機(ATM)轉帳,則須依各銀行之規定支付跨行手續費。於自動化櫃員機(ATM)上可選擇「轉帳/轉出」(單筆上限3萬元)或「繳費」(無金額上限)之功能,提供自動化櫃員機(ATM)「繳費」功能之銀行包括:玉山銀行、臺灣銀行、中國信託、土地銀行、富邦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台新銀行、彰化銀行。

(3) 電子發票開立將採會員載具未歸戶方式進行。(不寄電子發票證明聯,改以電子郵件發送「電子發票開立作業通知」,以茲證明。)在本公司尚未申報發票前,會員如需發票正本,請至「客戶服務」點選「聯絡客服」留言,註明發票收件人與收件地址。已完成付款者,發票正本將於申請後10個營業日內寄出;若申請時尚未付款,則於付款成功後10個營業日內寄出。發票遺失恕不重新開立。


六、取消訂單

(1) 本網站提供之代為上香祈福服務係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結帳付款後將無法更改或取消訂單。

(2) 會員於本網站選購代上香服務,須於當天完成付款;本公司於收到款項後,立即安排上香服務。會員未於3日內完成轉帳付款,此筆訂單將自動取消:信用卡刷卡失敗者,訂單並不成立,請重新下單。


七、成交定義

本網站僅提供代為上香修法,不販賣實體香品。本公司於收到會員訂單並確認付款完成後,將香品訂單傳至台北淡水「緣道觀音廟」,由廟內之「備香師」為您備香及拍照,並由特別委派之「供香師」以「大自在供佛祈福法門」代為上香,所有香品均經緣道觀音廟佛乘宗第三代宗師善單開光加持。


八、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如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有權暫停提供本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九、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及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之智慧財產權,均屬於本公司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括會員本人,未經本公司或權利人事前之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之。如有違反,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律師費…等。


十、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因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一切行為及網路交易,均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服務發生爭議而涉訟,應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開運祈福網-會員服務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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