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運祈福網 會員服務條款》
歡迎您加入成為開運祈福網(以下稱「本網站」)會員。本網站會員服務(以下 稱「本服務」)係由「寶勝國際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本公司」) 所建置提供,所有會員服務之使用者(以下稱「會員」),須詳細閱讀下列會員 服務條款(以下稱「本條款」)。本條款制定之目的,係為保護會員及本公司之 利益,並構成會員及本公司間之契約。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您務必詳讀本條款。 在您註冊登入成為本網站會員,即視為已知悉、並完全同意本條款之所有約定:
一、網路會員資料
(1) 使用本服務前,須提供正確個人資料,並註冊成為本網站會員,會員註冊無 須支付任何費用。會員帳號開通後,得登入本公司網站,使用本服務及參加與本 服務相關之活動。如個人資料有異動,請務必即時更新,以保障會員權益。如因 會員未正確更新個人資料,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之會員活動相關資訊,或變更 會員權益或消費優惠之通知,視為會員已經收到該資訊或通知。
(2) 個人資料如有重複、錯誤或虛偽不實,侵害他人姓名權、公司名稱專用權、 商標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或有違反公序良俗、政府法令或破壞本公司服務宗 旨…等情形,本公司得拒絕開通帳號,並有權立即暫停或終止已開通之會員帳 號,取消會員資格,拒絕提供本服務,會員不得向本公司為任何主張,並應自負 全部法律責任。
(3) 會員個人資料之保護與規範依本公司隱私權聲明定之。
二、網路會員的義務與責任
(1) 會員及本公司均同意以電子方式為意思表示。
(2) 會員應自行確保會員帳號及密碼之機密與安全。會員對於使用會員帳號及密 碼所為之一切行為,應自負全部法律責任,並同意遵守以下事項:
會員帳號或密碼如被冒用或盜用,或有其他任何安全問題發生時,請於線上 留言,本公司將會儘快與您聯絡。
會員帳號、密碼及會員權益,僅供會員個人使用,會員不得將帳號、密碼及 其他相關資料,揭露、洩露或提供給第三人知悉或使用。除被冒用或盜用之情形 外,使用會員帳號及密碼進入本公司網站或使用本服務之所有行為,包括但不限 於查詢、檢索、閱覽、更改個人資料、參與各項活動、取得相關消費資訊、從事 各項消費行為…等,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任何人均不得使用他人之帳號或密 碼使用本服務。如有違反,因而涉及犯罪或侵害他人之權利,應自負全部法律責 任。
當會員同意使用 Facebook、Google、Line 帳號登入使用本服務時,該 Facebook、Google、Line 帳號之密碼是分別由 Facebook、Google、Line 所處理, 本網站並不會接觸該密碼,而且每一個 Facebook、Google、Line 帳號只能綁定一 個會員帳號進行登入,第一次綁定後即不能再予修改。經由登入 Facebook、 Google、Line 帳號及密碼而登入使用本服務時,該登入的帳號即代表會員本人, 以此帳號使用本服務之任何行為,均視為會員本人之行為,並須遵循本條款之各 項約定。會員須妥善設定、維護及保管自己之 Facebook、Google、Line 帳號及密 碼,包含但不限使用本服務結束時應適時登出本網站並同時登出 Facebook、Google、Line 帳號。會員如洩漏個人資料、密碼或付款資料,並使第三人有使用 之機會時,會員須就第三人行為負全部責任。本網站並可隨時暫停或終止提供本 項使用 Facebook、Google、Line 帳號登入使用本服務之措施。
(3) 會員不得基於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並應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令及網際網路之國際規範。若會員於中華民國領域外使用本服務,並應遵 守當地國家或地域之法令。會員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侵害他人 權益之行為:
於線上留言散布或傳送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 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圖片或任何形式之檔案。
冒用他人名義使用本服務。
其他本公司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4) 會員如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利之行為、犯罪活動或任何違法行為,會 員應自負全 部法律責任,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 並請求會員賠償本公 司因此所受之全部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 律師費…等。
三、服務內容的變更 會員同意本公司得隨時調整、變更、修改或終止本服務及本條款,於本網站公告 後生效,不再另行個別通知。會員因參與本公司活動及使用本服務,而與本公司 所發生之權利義務關係,均以本條款最新修訂之版本為準。
四、網路交易須知
(1) 會員完成線上訂購程序後,本公司將以電子郵件寄出通知,該通知僅表示本 公司已收到訂購訊息,並不表示該筆交易已經完成,本公司保留是否接受該筆訂 單之權利,會員可在本網站查詢訂單狀況。
(2) 會員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網路交易,如有任何疑義,應以本公司電腦系統之 電子交易紀錄為準。如發現有交易資料不正確之情形,請於線上留言,本公司將 會儘快與您聯絡。
五、付款方式與發票開立
(1) 本網站提供自動化櫃員機(ATM)轉帳及信用卡等付款方式。會員如選擇以 網路銀行或自動化櫃員機(ATM)轉帳付款,系統將根據個別訂單產生一組專屬 於本筆訂單之轉帳帳號,請依此帳號於 3 日內(含例假日)至自動化櫃員機(ATM) 轉帳付款。逾期未付款,該筆訂單及轉帳帳號將自動取消失效。會員如以信用卡 付款時,須一次付清。會員付款成功後,本公司依會員留存資料以電子郵件寄出 「付款成功通知」。
(2) 會員若使用自動化櫃員機(ATM)轉帳,則須依各銀行之規定支付跨行手續 費。於自動化櫃員機(ATM)上可選擇「轉帳/轉出」(單筆上限 3 萬元)或「繳 費」(無金額上限)之功能,提供自動化櫃員機(ATM)「繳費」功能之銀行包 括:玉山銀行、臺灣銀行、中國信託、土地銀行、富邦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 行、台新銀行、彰化銀行。
(3) 電子發票開立將採會員載具未歸戶方式進行。(不寄電子發票證明聯,改以 電子郵件發送「電子發票開立作業通知」,以茲證明。)在本公司尚未申報發票前,會員如需發票正本,請至「客戶服務」點選「聯絡客服」留言,註明發票收 件人與收件地址。已完成付款者,發票正本將於申請後 10 個營業日內寄出;若 申請時尚未付款,則於付款成功後 10 個營業日內寄出。發票遺失恕不重新開立。
六、取消訂單
(1) 本網站提供之代為上香祈福服務係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結帳付款後將無法更改或取消訂單。
(2) 會員於本網站選購代上香服務,須於當天完成付款;本公司於收到款項後, 立即安排上香服務。會員未於 3 日內完成轉帳付款,此筆訂單將自動取消:信用 卡刷卡失敗者,訂單並不成立,請重新下單。
七、成交定義 本網站僅提供代為上香修法,不販賣實體香品。本公司於收到會員訂單並確認付 款完成後,將香品訂單傳至台北淡水「緣道觀音廟」,由廟內之「備香師」為您 備香及拍照,並由特別委派之「供香師」以「大自在供佛祈福法門」代為上香, 所有香品均經緣道觀音廟佛乘宗第三代宗師善單開光加持。
八、網路服務的中斷或停止 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如發生異常狀況,本公司有權暫停提供本服務,直至異常狀況排除。
九、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本公司所使用之軟體或程式及網站上所有內容,包括但不限於著作、圖片、檔案、 資訊、資料、網站架構、網站畫面的安排、網頁設計…等之智慧財產權,均屬於本公司所有,或已取得權利人之同意及授權而使用。任何人包括會員本人,未經 本公司或權利人事前之書面同意及授權,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之。如有違反, 本公司將立即撤銷會員資格,永久禁止使用本服務,並請求因此所受之全部損 害,包括但不限於商譽損失、裁判費、律師費…等。
十、準據法及管轄法院 本條款之解釋與適用,以及因使用本服務所進行之一切行為及網路交易,均以中 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如因本服務發生爭議而涉訟,應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 一審管轄法院。
